中央廣播電台 (2012-04-26)

王照坤

 

 

行政院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(26日)在立法院表示,近10年來,中國大陸資金來台購買房地產的申請案只通過了60件,可見相關規範及配套措施已相當嚴謹,足以處理房價上漲或是國家安全等問題。

 

 

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6日討論大陸地區資金或人民來台購買房地產相關規定,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,現行各種配套措施已經相當嚴謹,台灣的房價不會因為陸資來台而產生波動。

 

 

賴幸媛說:『(原音)我們從2002年開始,政策上是允許大陸自然人、法人來購買不動產等等。我們有很嚴謹的規範,所以將近10年,到目前為止的案件也不過才60件,(其中)自然人才56件、法人是4件,可見、可見相關配套是非常嚴謹的,社會上擔心的一些狀況,我們認為現在的管理規範、配套措施是足以來處理。』

 

 

根據現行規定,大陸地區資金來台購買不動產時,貸款不得超過5成、1年在台居留最多4個月、3年內不可以轉售,也不允許具有黨、政、軍背景的大陸自然人或法人在台取得不動產;而且,主管機關審核時,也會拒絕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全的申請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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