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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房網News記者胡珮蓉/綜合報導  公平會修正「預售屋銷售行為處理原則」,預計從今年12月上旬開始,銷售業者必須提供6大預售屋的交易資訊給

買方,且買方可無條件將契約帶回審閱。此外,規範對象也從建商擴大至代銷和房仲業者,若資訊揭露不完全,也要連帶受罰。 公平會些法規定,預

售屋的銷售業者(包含房仲及代銷)必須提供6大預售屋的交易資訊給消費者。圖片僅供示意。(業者提供) 公平交易委員會近日,明確規定業者在銷

售預售屋時,應提供買方6大交易資訊,包含:預售屋買賣契約書(民眾可無條件攜回審閱至少5天)、各戶持分總表、土地位於重劃用地的限制資訊與

相關費用、配合貸款的金融機構名稱、建造執照影本,以及基地位置圖、地籍圖、各層平面圖、停車空間平面圖等。 同時,公平會也把代銷、房仲等

「不動產經紀業者」列入規範的範圍,意味著如果預售屋並未完整揭露這6大資訊,除了建商以外,代銷和房仲也要受罰,公平會發言人吳成物表示,

修正後的原則預計於12月上旬正式上路。 永慶房產集團代銷處長何彥煒回應,這些修正事項都是品牌業者早已在執行的事,影響並不大;但對於小型

業者來說,可能會因為部分制度尚未健全,而導致較大的衝擊層面。

李尚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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